水产品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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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食水产品主要因养殖环境、运输过程、加工操作等因素,导致肝吸虫、肺吸虫、囊虫、副溶血性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微生物或寄生虫污染,食用受污染水产品易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


  食用生食水产品应注意:


  (一)要选购尽可能新鲜的产品,通过观察产品色泽是否正常,还可以通过按压产品,看其是否有弹性,闻其气味是否有异味;


  (二)在外就餐应查看餐厅是否有生食水产品操作专间及《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有“生食类食品制售”项目;未经许可餐厅不得擅自加工经营生食水产品。


  (三)避免生食淡水水产品,淡水养殖的鱼类如鲩鱼等,在养殖过程中,更容易受到淡水中肝吸虫感染。


  二、水产品中的生物毒素


  (一)河豚鱼中毒


  河豚鱼又称鸡泡鱼、乖鱼,许多品种含毒性极强的神经毒素,称为河豚毒素,其头部、血液、卵巢、鱼卵、皮肤等部位及肝脏等内脏含量最高,在每年2-5月份的产卵季节毒力最强,毒性可使人致命,因此民间有“拼死吃河豚”之说。河豚鱼引起的中毒发生在食用后的数分钟至3小时,症状为腹部不适、口唇指端麻木、四肢乏力,继而麻痹甚至瘫痪、血压下降、昏迷,最后因呼吸麻痹而死亡,故禁止食用河豚鱼。


  (二)高组胺鱼类


  海产鱼类中的青皮红肉鱼,体内含较多的组胺酸,如鲐鱼、池鱼、金枪鱼、沙丁鱼、秋刀鱼等。当鱼体不新鲜或腐败时,组胺酸就会分解形成组胺,从而引起中毒。一般食后数分钟至数小时会出现面部、胸部及全身皮肤潮红,眼结膜充血等,皮肤可出现斑疹或单麻疹。组胺引起的中毒恢复较快,预后良好。


  (三)海产贝类(毒素)


  受赤潮污染的海域中,贝类由于本身的过滤、富集作用而被藻类毒素污染,因此食用受到赤潮污染的海产贝类可引起贝类毒素中毒,根据毒素的不同可分为麻痹性、神经性、失忆性、腹泻性等中毒表现。麻痹性贝类毒素食物中毒一般在进食后30分钟至2小时出现症状,包括面部及四肢麻木、刺痛,重者因呼吸肌麻痹而死亡。织纹螺易引起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卫生部明令公告餐饮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四)珊瑚鱼(雪卡毒素)


  雪卡毒素是一种海洋藻类毒素,由有毒藻类产生。生活在珊瑚礁周围海域的许多原本无毒的鱼类摄入这类有毒藻类或其他浮游生物,造成雪卡毒素在鱼体内蓄积,并可通过食物链逐级传递。体积越大的鱼类,聚集的毒素越多。雪卡毒素属于获得性毒素,鱼体内含有雪卡毒素不具有明显规律性。海产市场和餐桌上常见可能含雪卡毒素的鱼类有石斑鱼(如西星斑、燕尾星斑、老虎斑、东星斑、苏眉)、梭鱼、黑鲈和真鲷等。含雪卡毒素的鱼类在我国主要分布于广东、南海诸岛等地。养殖类鱼类少有雪卡毒素中毒事件报告。


  雪卡毒素一旦中毒,在进食后2~10小时出现临床症状,病程可持续2~3周,可出现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症状,部分患者有特症性的温度感觉倒错表现。一般轻度中毒可出现口腔麻木、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主要为水样便)以及知觉麻痹或运动麻痹;中毒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肌肉痉挛渐至运动神经麻痹,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市民应尽量避免进食野生珊瑚鱼类。避免进食1.5公斤以上深海珊瑚鱼,外购珊瑚鱼等深海鱼类最好放养15天左右,待毒素排除体外后再食用,可减少中毒机率。曾有过雪卡毒素中毒的人3-6个月内应避免食用海鱼。


  (五)鱼胆中毒


  鱼胆中毒,鱼胆中毒是食鱼胆而引起的一种急性中毒,鱼胆汁主要的成分是胆盐、氰化物和组胺。胆盐可破坏细胞膜,使细胞受损伤;氰化物能抑制细胞色素氧化酶的功能,导致组织缺氧;组胺可引起变态反应。青鱼、草鱼、白鲢鱼、鲈鱼、鲤鱼胆中含胆汁毒素,能损害人体肝、肾,使其变性坏死。也可损伤脑细胞和心肌,造成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病变。


  民间有以生吞鲤鱼胆来治疗眼疾、高血压及气管炎等病的做法,常常发生中毒。其中以青鱼、草鱼和鲩鱼苦胆中毒最多见。因胆汁毒素不易被热和乙醇(酒精)所破坏。


创建时间:2017-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