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浙江已开展母婴店、特医食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已出动执法人员1185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2726家,特医食品生产企业1家。现场未发现“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在售,发现存在其他问题的母婴店35家,其中包括存在虚假宣传问题3家,下架其他问题婴幼儿相关食品18.24千克。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郴州某母婴店将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销售给消费者,造成多名儿童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等异常情况,此事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安全,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5月14日,广东汕尾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婴幼儿奶粉专项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91人次,突击检查了152家母婴用品店、39家超市。
为加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社会餐饮企业与集体食堂3类餐饮单位开展检查。
食品安全无小事,群众利益大于天。韶关市市场监管局行动迅速,于5月13日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加强对超市、母婴店等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强调一经发现韶关市市场上有“倍氨敏”销售即要求立即下架、停止销售。截至发稿前,全市已检查123家超市、母婴用品店,其中检查医院周边母婴用品店32 家,暂未发现销售涉事产品“倍氨敏”。目前行动仍在进一步开展中。
收购病猪、秘密屠宰、销售牟利,全然不顾群众生命健康。5月7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郭某、张某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公诉。
近日,商洛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落实好开学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商洛市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制定相关措施,迅速深入开展检查,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消费对象主要是老弱病幼等特定人群,是食品销售环节监管工作的重点,为进一步加强特殊食品监管,规范该县食品流通秩序,安徽合肥市庐江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特殊食品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履职尽责守护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健康,省市场监管局统筹安排,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上下联动、共同协作,多举措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盐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校园食盐购进渠道,保障复课师生饮食安全,3月30日至4月底,南京市市场监管局以食堂经营资质及食盐购进、使用、储存等环节和食盐食用安全知识宣传为重点,对全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食盐专项检查,抽检食盐9批次,检查单位562家次,未发现有假冒伪劣食盐问题。
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自4月7日起错时错峰开学,其中小学1—6年级5月11日正式开学。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就相关食品安全注意事项发布提示如下…